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产业、直供CNG用户:
根据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、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《关于印发<中石化留存气量气价全市统筹使用方案>的通知》(广气园委〔2024〕1号)规定,中石化苍溪留存指标于2024年7月19日开始供应,现将广元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产业生产用气销售价格及直供CNG用户结算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执行范围
公司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实施管道供气的: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铝基新材料,青川经济开发区铝基、硅基、锰系新材料、机械制(铸)造,剑阁剑门工业园区铝基、硅基新材料,昭化元柳工业园区硅基新材料、绿色家居产业城铝基、硅基新材料,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天然气化工及直供CNG用户。
二、执行标准
(一)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产业生产用气价格从现行2.80元/立方米调整至2.13元/立方米,单位下调0.67元/立方米。
(二)非居直供CNG用户结算价格从现行2.39元/立方米调整至2.13元/立方米,单位下调0.26元/立方米。
三、执行时间:本次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产业生产用气销售价格及直供CNG用户结算价格从2024年7月19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止。
广元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
2024年7月19日